商场促销抽奖购买奖品做什么会计科目?
答:方法一:如果你购买奖品的进项税抵扣了,那么赠送的时候要视同销售
外购用于抽奖奖品,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视同销售处理,计算销项税——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
购买的用于抽奖的物品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视同销售价格的确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十六条
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视同销售货物;并按服
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税发(1993)154号)明确: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方法二,购入奖品不要抵扣增值税 作为销售费用处理
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予以转账。相应的,抽奖礼品资产也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项支出一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或者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