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的发票可以合并么?

2018-04-02 16:1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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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的发票可以合并么?

答:开具增值税发票,品名不能合并,必须是具体商品名.

可以在开票界面的上方点击"清单"按钮开具销售清单.

一般同类订单的同一销售单位和购买单位是可以按批次合并开具发票的.

开发票时合并开票就是合并金额开票.

已开的发票可以合并么?

开发票要三个点要如何理解?

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所以其开具的发票含3%的增值税;

并且开具的发票收入都是要到国税局申报收入的.

比如,7月份某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30000元的发票,那么申报纳税就为:

1、不含税收入:30000/1.03=29126.21

2、应纳增值税:29126.21*0.03=8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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