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土地出资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因此,一般是需要缴纳增值税.
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答: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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