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劳务费无发票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企业应该在收到劳务支付报告单时,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在未收到发票付款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收到发票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同时,从上述企业劳务费用支付情况看,虽然在账务处理上有些问题,但毕竟企业已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这些业务,也应该在2008年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应采取如下挽救办法:根据会计核算要求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将其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上述劳务支出内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60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 —×××660万元
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66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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