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固定资产要交增值税吗?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
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1.清理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XXX元 累计折旧XXX元 贷:固定资产--原值XXX元
2.收到出售价格 借:银行存款XXX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XXX元
3.缴纳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XXX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XXX元
4.结转 借:固定资产清理XXX元 贷:营业外收入XXX元
出售固定资产时,我们需要区分自己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这两个的增值税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下次若是再要出售固定资产,知道自己该怎么交增值税了吗?不懂的可以来会计学堂哦,里面有众多小伙伴等你来一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