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转让土地是否缴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 [2008]175 号)第七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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