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工程承包中安装收入如何征收税呢?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对于境外工程承包中安装收入交税的情况,主要有一以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个人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公司的劳 务发生在境外,因此无论是否在当地缴纳了营业税(或类似的税),回国后都不承担营业税
的纳税义务。
2、《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4、企业以联合体方式中标境外工程,该联合体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可由主导方企业按实际取得的收入、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的合理比例进行分配,开具《分割单(联合体方式)》,并将《分割单(联合体方式)》复印件提供给联合体各方企业,联合体各方企业据此申报抵免。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境外工程承包中安装收入的征收税,相信您现在知道具体的方法了。更多关于税务方面的知识,本网站将会持续更新的,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