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营改增以后,签订合同就显得非常重要,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及税款的交纳。
因此,企业管理层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一定要慎重
下面快学会计总结了5个比较常见的、往往又容易被忽略的控税的掌握要点,仅供大家参考哦~~
(一)合同中明确: 若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假的或虚开的,被税务等部门查出,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刑法修订后,新增了一项"非法持有伪造发票罪",因此在采购合同中注明这一点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合同注明发票丢失处理原则
企业签订合同时注意注明: 若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供应商有义务向采购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以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这样即使票据丢失,还是可以抵扣增值税。
(三)、受“涨价等因素”影响,增加预算的补充条款
企业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遇供应商涨价等因素,那么企业需与供应商签订一份"关于涨价的补充协议",注明增加的金额及原因,这样就可以解决合同与发票不匹配的问题。
(四)、要求供应商明确开具发票的具体时间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180天。所以一般来说,发票越早开越好。有的企业为了抵扣进项税,先取得发票,过几个月再买材料不要发票,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是不可取的。
(五)、合同中对不同税率的服务内容分项核算
营改增后,同一家企业可能提供多种税率的服务,甚至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多种税率项目。兼营不同业务的企业,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税率项目的金额,根据交易行为描述具体的服务内容,并进行分项明细核算,以免带来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