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样品出售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第一种会计处理:按用途种类归集出来,按正常的成本核算方式核算出该收入对应的成本。肯定能分离出来,如分离不出来则说明科目归集不正规,对研发费用的归集不正确,按研发成本费用相关税收管理文件对于研发费用归集不正规,核算不清楚的不得加计扣除。这样一来企业也不合算。
第二种就收入倒扣成本费用,这样操作就是收入即成本。没有利润可言。不过这样一来影响了企业加计扣除数,该项加计扣除基数减少减少加计优惠。企业更不合算。目前很多税务持第二种处理方法。税务理由也有二种,一种为税法计算不明确的按会计。会计处理为对于研发产生的样品收入应冲减研发成本。与此类同的有在建工程产生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研发样品出售的税务处理: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产品或技术研发中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上述规定不可抵扣的范围,如果你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了条例中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扣税凭证,并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了认证,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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