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属于非常损失还是罚没支出
答:因为税款滞纳金不各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属于营业外支出。
也就是罚没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应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性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税收滞纳金能计入到财务费用吗?
一、税收滞纳金不能计入到财务费用中。
二、解释
1、“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税收滞纳金与企业的筹资没有关系)
2、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关,属于企业的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罚款支出、盘亏损失等。
3、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财务费用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在税前扣除,而税收滞纳金属于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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