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司购进产品自用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购进商品自用,如果不是用于职工福利类的支出,属于视同销售,按正常购进处理即可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购进货物自用部分如何作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本司购进产品自用的税务处理怎么做的全部内容了,购进货物自用部分如何作所得税处理?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