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交增值税如何做税务处理呢?
答: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按照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如果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为多栏式帐户,将”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设置为借方栏目,将“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设置为贷方栏目,此问题就迎刃而解,根本就不存在月末或年末结转问题。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受托加工交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您现在知道了具体的做法了吗?想要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赶紧订购我们的课程,了解更多的知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