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作废发票补税款后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
答:增值税发票跨年怎样作废: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对于跨年作废发票补税款后,其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钱时
借:银行存款-**行
贷:预收帐款
跨年度补开发票,应补收入
借:预收帐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跨年作废发票补税款后的遇,您现在有应该也是比较清楚的了。如果您想练习一下该知识,欢迎您订购我们的课程才可以获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