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会计实务的应对之策

2016-10-12 16:10 来源:网友分享
2767
互联网时代会计实务的应对之策


现代会计起源于15世纪的意大利,其标志是意大利人卢卡·帕乔利于1494年出版的《算数、几何、比及比例概要》,其中的《簿记论》章节是最早关于借贷复式簿记的文献。《簿记论》的问世,使会计界在关注会计实务的同时,开始致力于会计理论的研究。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英国人理查德·海斯于1731年出版了《改良意大利式簿记法》,创造出了英国特色的簿记方法。1859年美国会计学家托马斯·琼斯的《簿记原理与实务》发表,奠定了美国会计理论的基础。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各国的会计准则逐步趋同。


会计总是和一定的经济环境紧密联系,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会计方法和技术的改进又提升了经济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随着信息技术的提升与互联网的发展,一大批新兴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实现了几何级数的增长,与工业时代企业的成长路径大相径庭,现代会计理论已难以对此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互联网时代企业经营的特点


公司以“轻资产”为主。互联网时代的成长型企业,借助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初期投入较少,可以实现轻资产模式的运营。与工业时代相比,目前的互联网公司更多的资产价值在于所获取的用户和所拥有的团队,企业主要的资产是无形资产。


不断创新的商业模式,强调用户体验。互联网时代成长型企业的价值主要来源于其拥有的大量用户。不断创新的商业模式、让用户获得完美的体验成为互联网企业竞争的主要方向。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越来越有主动权、话语权,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越来越少,用户体验变得越来越重要,只有能够被用户接受、喜爱的产品或服务才能成为王者。


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有机结合,快速实现爆发式增长。比如“滴滴”和“快滴”自从诞生之日起到成长为网络租车行业的巨无霸仅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估值也迅速达到数百亿美元,这在互联网诞生之前是难以想象的。


马太效应明显,呈现“赢家通吃”的格局。其原因在于,大企业掌握着比例较高的用户资源,该部分资源的升值吸引了大量的资本投入,从而使这些企业集中了行业内大部分的优质资源,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压缩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会计假设及企业估值的新变化


互联网时代对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等很多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会计假设以及企业估值两个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


从会计假设来看,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网络型公司,这些公司依靠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开展灵活而有弹性的合作提供商品和服务。从传统的法律意义上来讲,很难界定这些网络型企业的边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会计主体假设的合理性。互联网时代大背景下的公司,其经营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其发展路径并非稳定的线性模式,很可能呈现几何式的爆发或衰退,市场瞬息万变,企业破产、重组、合并、解散等情况层出不穷。在此情况下,持续经营假设难以自圆其说。而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可以快速生成大量的财务会计数据和信息,信息使用者也可以在线获取实时的财务会计方面的信息,这使得人为规定的会计分期逐渐失去意义,会计分期这一假设不再具有先前的重要性。此外,货币计量的前提是币种的唯一性和稳定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主要经济体竞相采取宽松货币政策,货币不断贬值,采用货币计量难以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更何况在互联网时代,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资源是人力资源、商业模式和知识产权等难以被货币量化的无形资产。


从企业估值来看,传统的企业估值方法包括绝对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其代表方法有DCF法、P/E法、P/B法等。如上文所述,与传统企业相比,互联网时代下的企业的发展路径并非稳定的线性模式,因此对其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存在一定的难度。同时、人力资源、知识资源、商业模式等无形资产对企业的价值在财务报表不能全面体现,使传统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地估计企业的真实价值。

会计理论变革中的挑战与应战


互联网时代对企业组织结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等方面产生影响,也对会计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会计行业需要与时俱进,紧紧把握互联网时代的特点,采取积极的对策推动互联网与会计的深度融合,促进整个会计行业的提升与发展。


首先,推动相关会计理论的变革。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认为会计目标是决策有用论和受托责任论双目标的结合。客观而言,决策有用论面向未来,受托责任论基于过去,二者不可避免存在冲突和矛盾。由于理论缺乏一致性,导致会计领域的诸多实践在这两者之间摇摆不定,给理论界和实务界造成不小的困惑。现在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会计环境、组织结构、商业模式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决策有用论作为唯一的会计目标成为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应偏重于有用性、相关性以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要。同时,会计目标的变化要求在相关会计理论,如会计假设、会计基础、财务报告、企业估值等方面不断变革,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特点。


其次,完善相关会计准则。会计目标对于会计准则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决策有用论的前提下,会计确认和计量应侧重于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的现时和未来事项。在历史成本原则的基础上,对能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要素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在具体的会计准则方面,应积极探索对人力资本、知识资本、无形资产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以便使财务报表反映的价值接近于企业的内在价值。


最后,革新企业会计实务。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做到财务性信息和非财务性信息并重,适当增加预测、分析类信息,以改善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企业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优势,构建综合信息平台,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及时性。应加强会计人员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使之成为互联网时代下的实用型人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预提属于什么要素
      预提属于什么要素?按照小编老师的经验,预提费用通常指的就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提前将一些可能会发生的费用或者损失费用进行估算入账;因此预提也是属于财务要素的;因为预提的费用是会将其记录在财务报表中的.关于预提费用和财务要素之间的关系,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与之相关的会计资料给大家,也希望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说不定对你们学习有用.
      2024-11-10 10
    • 罚款收入进什么科目
      罚款收入进什么科目?关于罚款的账务处理方式,因为罚款和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是企业收到的罚款部分,那么在会计处理科目上则是可以按照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如果是企业支付的罚款部分,那么科目上就需要选择营业外支出的科目核算;所以,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关于罚款方面的会计知识给大家,对此内容有兴趣的学员们,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11-11 11
    相关问题
    • 互联网企业有什么优惠的会计政策,互联网交的增值税是6%吗

      您好,互联网企业优惠政策如下,互联网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6%,小规模增值税率是3% 一、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并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省大数据产业可能会涉及以下鼓励类项目: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第(三)“贵州省”中:   26、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27、云计算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服务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信息产业”中: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   4、网管监控、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   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6、物联网(传感网)、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与建设   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与建设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9、IP业务网络建设   10、下一代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11、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12、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   13、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   14、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5、支撑通信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基站等设备   16、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7、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   18、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   19、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8微米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及球栅阵列封装(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芯片封装(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   20、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   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   24、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25、半导体照明设备,光伏太阳能设备,片式元器件设备,新型动力电池设备,表面贴装设备(含钢网印刷机、自动贴片机、无铅回流焊、光电自动检查仪)等   26、打印机(含高速条码打印机)和海量存储器等计算机外部设备   27、薄膜场效应晶体管LCD(TFT-LCD)、等离子显示屏(PDP)、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关键部件   28、新型(非色散)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制造   29、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盘片制造   30、只读光盘和可记录光盘复制生产   31、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音视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电视系统设备、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设备、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   32、信息安全产品、网络监察专用设备开发制造   33、数字多功能电话机制造   34、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制造   35、医疗电子、金融电子、航空航天仪器仪表电子、传感器电子等产品制造   36、无线局域网技术开发、设备制造   37、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   38、卫星导航系统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39、应急广播电视系统建设   40、量子通信设备   41、TFT-LCD、PDP、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专用设备   42、半导体照明衬底、外延、芯片、封装及材料等   43、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   44、防伪技术开发与运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中:   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服务、科技普及   2、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服务   3、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等服务业务   4、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网络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地理、国际贸易等领域信息资源开发服务   5、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高速计算技术等新兴文化科技支撑技术建设及服务   6、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   7、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信息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咨询服务,信息装备和软件安全评测服务,密码技术产品测试服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方案设计服务   8、科技信息交流、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服务   9、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评估、认证、咨询和相关投融资服务   10、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   11、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省大数据产业可能涉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一“电子信息”,第五“高技术服务”中第(三)“信息技术服务”、第(六)中“电子商务技术”、第(七)“城市管理与社会服务”。   (三)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优惠   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指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动漫企业优惠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办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指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五)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含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称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   (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3.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4.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上述2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②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③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八)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1.软件研发及外包    类 别   适用范围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部门和企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包括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类 别   适用范围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测试平台   为软件、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类 别   适用范围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类别   适用范围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企业运营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等。   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适用范围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请参看以下网址会更详细,谢谢。 http://www.gz-n-tax.gov.cn/zcfg/zchb/201605/t20160525_70609.html

    • 有没有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会计实操呢,互联网金融业务包括期货,基金,股票等,求救中

      您好,不好意思,还没有哦,不过有小额贷款公司的实操视频,您可以参照学习,或者到本学堂求课程里,提出您的需求,以便公司根据情况安排,谢谢。

    • 有没有互联网公司的会计实操呢?

      这个已经在准备了,年后应该就可以上线

    • 有没有互联网协会的实操?

      您好,学堂暂时没有这方面实操。

    • 互联网公司参照哪个行业会计实操

      http://lx.acc5.com/main_101/ 你好,可以参照这个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