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租入设备可以抵扣吗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的设备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包括免征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劳务的,其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此,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被出租的设备在取得购入发票时
借:固定资产-出租用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用应记入?
出租方的会计分录:
借记: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贷记: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
按月提出折旧费与大修理费用时,
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固定资产租出
贷记:累计折旧”
收到租出固定资产的租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租出
劳务公司租入设备可以抵扣吗?按照上文的解答内容来看,是可以进行抵扣的,具体的抵扣分录知识会计学堂小编的一点见解,仅能够提供大家一个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