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支付国外客户佣金如何缴税?
答:境外支付的佣金要涉及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发生的境外的佣金属境外劳务,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不予征税.但境内企业支付比例应合规定比例,一般企业支付比例不般不超过所签订协议和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计算,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具体参见财税[2009]29号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一) 有合法真实凭证;
(二) 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三)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该外贸公司不属于中介公司应该按照劳务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付给国外个人的销售佣金如何扣缴税款?
公司(或个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税前扣除:
1、发生的佣金支出与生产经营有关,双方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
2、拟签订合同的境外企业或个人应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
3、佣金支付款不应超过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款的5%;
4、除委托个人代理外,公司应以转帐方式支付佣金;
5、公司应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并如实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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