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预收款转收入账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
所得税毛利率,
经济适用房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
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
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案例:XXX房地产公司A小区于2016年10月30日达到预售条件并取得预售许可证,陆续收到客户支付的预售款33300万,暂不考虑其他税种
(1)2016年10月收到预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33300
贷:预收账款 33300
(2)2016年11月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900(33300/1.11*3%)
贷:银行存款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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