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和销项税分别是怎么做转出?
答:1.进项税的转出是:经过税务部门核实进项税发票后,会计作如下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2.销项税的转出是:先经过税务部门录入销售发票和核实收入后,会计作如下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的转出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