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税控设备全额抵扣怎么做账?
答:一、购买税控专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在有增值税的月份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额
借:管理费用(红字)
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费用可以抵扣吗?
企业初次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费用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可全额(价税合计)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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