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平整费用入什么科目合适?
答:土地平整费的应计入的会计科目具体如下:
土地不能单独计入固定资产。对于上述发生的土地平整费,可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核算(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要看单位为什么平整土地,是为了平整后继续在建,就应该记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发生土地平整的目的是为了最终的厂房、办公楼的建设,土地平整是厂房、办公楼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生的支出也是形成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必不可以少的支出,因此可以先在“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中归集,待厂房、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并入“固定资产”入账(建成后按厂房、办公楼的面积进行分摊。)
土地平整工程量如何计算?
1、确定田面设计高程H:(考虑挖填土方尽可能平衡,可参考田面平均高程Ha)
Ha=(H1+H2+...+Hn)/n
式中:Ha为田面平均高程 (m); H1、H2...Hn为各测点高程 (m); n为高程点个数。
2、计算挖填平均深度:
填方区平均填高:ht=H-∑Ht/L 挖方区平均挖深:hw=∑Hw/m-H
式中:L为测点高程小于H的测点数; m为测点高程大于H的测点数; Ht为高程小于H的各测点高程(m); Hw为高程大于H的各测点高程(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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