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查账实际补缴少缴的税款怎么处理
答:计算出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补缴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多缴的部分,可在下一年度抵缴。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也就是说业务招待费只能按照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0.5%中较低的金额在企业说得税前扣除。因此一般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纳税所得额。
例如:当年发生的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元。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00万*0.5%=5万,20万*60%=12万。12万〉5万;由于会计利润总额中,按20万元确认的业务招待费。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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