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合同发生的违约金税务怎么处理?
答:一、支付违约金方的税务处理
企业因不能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的违约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扣除范围,而如果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的支出,是可以在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此外,如果是境内公司与境外企业签订的合同,因境内公司的原因而违约,需向境外公司支付的违约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支付的合同违约金,应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二、收取违约金方的税务处理
违约金包含于价外费用中,而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一部分,是基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
该价外费用本质是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具有关联关系,也就是说收取价外费用是由销售了货物或提供了应税劳务而引起的,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金都属于价外费用,只有销货方随同销售了货物发生销售业务取得的违约金,才具有价外费用性质,从而一并征收增值税。
企业支付违约金如何做账?
违约金应该记到营业外支出里边
具体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违约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未履行合同发生的违约金税务怎么处理?另外,根据现行印花税政策的规定,签订的业务合同如果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纳税凭证,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于合同书立时即签订时计税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