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机构在不同税率地区怎么纳税处理?
答:如果存在总分公司处在不同税率地区的情况,要分四步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
1、总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2、划分不同地区应纳税所得额;
3、按各自税率计税后加总;
4、再次划分不同地区应纳税款。因此,这里按照3个因素(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计算的分摊比例要用到两次。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汇总纳税怎么计算分摊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十八条
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
最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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