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怎么扣税?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企业销售商品只有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收入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用于公益性捐赠,显然不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公益性捐赠与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无关,会计账务处理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
相对于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要复杂得多。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用于公益性捐赠,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处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此可见,非货币性资产公益性捐赠的税会差异主要有两个:一是非货币性资产公益性捐赠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当视同销售;
二是非货币性资产公益性捐赠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上不存在限制扣除问题,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规定了限额扣除,且存在很大争议。
企业捐赠的资产价值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八条之规定,公益性群众团体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
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
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群众团体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
公益性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怎么扣税?
综上所述,小编觉得,非货币性资产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现行规定不尽合理,应尽快取消。取消这一规定,不仅不会导致企业所得税收入减少,而且可以缩小不必要的税会差异,降低纳税遵从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