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厂房资产设备注销时未提完折旧怎么办?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有关清算所得税处理规定,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就是说,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由于持续经营假设采用历史成本原则计价,在清算时,改变持续经营假设,对资产要按照可变现价值计价,并且就可变现价值同计税基础的差额缴纳清算所得税。
计提折旧会计分录处理:
会计分录:
1、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贷:累计折旧
2、若固定资产发生减值,要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厂房资产设备注销时未提完折旧怎么办?没有折旧完的固定资产设备,企业需要做财产损失处理。以上的解答内容欢迎大家参考,解答的非常简单便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