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营改增后增值税应有哪些会计科目?
1、科目借方发生额核算内容
2、科目贷方发生额核算内容
3、科目期末余额核算内容
4、科目明细专栏核算内容
5、科目核算账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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