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个税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因为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五险一金,不再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扣除。即正常职工薪酬扣除5000后使用速算表进行计算即可。
退休返聘人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关于上内容:返聘人员个税计算方法,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返聘人员工作,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是不用再给其购买社会保险了。希望本次回答能帮助你解决问题,如果还不明白欢迎在线咨询,会计学堂的老师们会尽快回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