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合肥市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39号)等要求,现将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1.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包河区)
2.合肥市李氏财务有限公司(包河区)
3.合肥皖聪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庐阳区)
4.合肥众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庐阳区)
5.合肥利信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蜀山区)
6.安徽德文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蜀山区)
7.安徽省赛思德财税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瑶海区)
8.合肥市诚邦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瑶海区)
二、检查重点内容
符合设立的条件与信用公示、变更登记、年度报备等情况;执业质量与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是否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代理记账业务、是否为委托人编制和对外提供完整合规的财务报表,公司自身业务是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开具代理记账业务发票,是否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税费等。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63532088 63532086
邮 箱:czjd1@sina.com
合肥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