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前年剩下未摊销完管理开办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
无形资产摊销分录怎么做?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协议规定的年限进行摊销 ,但最长不超过10年,没有规定的按法律或税法的规定年限进行摊销,如果法律或协议都有规定按年限短的摊销。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摊消
贷:无形资产
开办费一般是指企业在筹备期间,没有建立完整的账务系统,所建立的费用支出的科目。怎么处理前年剩下未摊销完管理开办费?可以按照上文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