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减免增值税如何申报如何核算
答:直接减免增值税当然要对减免税款进行专门的会计核算:
第一,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要求纳税人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第二,按照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价款与税额相分离;
第三,直接减免增值税进行专门的会计核算,可避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与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含增值税)不一致,避免税务机关监控异常预警;
第四,直接减免增值税进行专门的会计核算,方面纳税人和税务部门统计减免增值税的具体数据。
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怎么填?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有减免税的(即主表第9栏或13栏有值的),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如果没有就不需要填写。
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也就是当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才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其余情形都需要如实填报。
减免税款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根据企业会计“应交增值税明细表”计算填列。
对于上文内容“直接减免增值税如何申报如何核算?”会计学堂相信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如果大家还有哪些有疑问的地方,不妨直接在线联系会计学堂答疑老师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