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有什么区别?
一般讲,从财政部门直接拨入的款项,或虽然是通过上级部门拨入但款项来源是财政部门的,应做为财政补助收入.比如学校教师的工资.
直接从上级拨入的款项,比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的拨款,应做为上级补助收入.
而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存财政专户再从财政部门拨回后,应做事业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要区分与收益相关还是与资产相关,具体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财政补助收入的实务处理,还可以点击会计学堂的小窗与答疑老师询问获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