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旅游企业如何计算增值税呢?
答: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两种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选择.
一是选择采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方法,以实际收取的费用为销售额,按照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以经营办公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实际应交的增值税.由于这种方法,进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比较难,一般旅游业者都不采用.
二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种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入成本,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呢?
答: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计税依3%的征收率计税外,其余项目必须采取一般计税办法,按照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以上文章讲解了营改增后旅游企业如何计算增值税的问题,如果读完上文你还是如果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老师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