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受理汇票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收款单位出纳员受理银行汇票时,应该认真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收款人或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
(2)银行汇票是否在付款期内,日期、金额等填写是否正确无误;
(3)印章是否清晰,压数机压印的金额是否清晰;
(4)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相符;
(5)汇款人或背书人的证明或证件无误,背书人证件上的姓名与其背书相符。
审查无误后,在汇款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如果填错,应用红线划去全数,在上方重填正确数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但只限更改一次)。银行汇票的多余金额由签发银行退交汇款人。全额解付的银行汇票,应在“多余金额”栏写上“0”符号。
银行汇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贷:银行存款
如果汇款单位用现金办理银行汇票,则财务部门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现金——银行汇票
贷:现金
填写完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后,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兑付银行,缺少任何一联均无效,银行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