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项目 |
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第235号令)。 |
受理机构 | 张家界市财政局(会计科承办) |
决定机构 | 张家界市财政局 |
办理条件 | 参加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 参加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领取《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1份; 2、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申请表》,工作单位盖好公章,用2B铅笔填涂《信息卡》,卡要保持平整,不能折叠; 3、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分别贴在《信息卡》背面和《申请表》的右上角; 4、申请证书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料外,按报考类型不同仍需提供的资料情况为: (1)报考3科合格人员 提供上述基本资料。 (2)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合格人员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试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原件。上述会计类专业包括:(一)会计学;(二)会计电算化;(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四)审计学;(五)财务管理;(六)理财学。 二、注册登记 1、《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2份; 2、提供下列资料,等候审核办理。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若无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按以下情况办理: 第一、电算会计资格证遗失的,提供档案表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提供原发证财政部门查档复核证明,证明上要注有发证机关查询电话及财政部门经办人签字。 第二、报考3科或初级会计电算化1科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三种类型考试合格的,不需提供电算会计资格证,注册时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会自动运行识别。 三、变更登记 1、《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2份,; 2、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变更事项有关证明资料。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变更事项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其他变更事项有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无证书的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 四、调转登记 1、转出 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转入 外省转入 (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外省财政部门开具的《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1份; (3)若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3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 省内转入 (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
办理程序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局会计科工作人员(电话:0744-8389017,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专用印章。 3、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会计科工作人员 2、岗位责任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提出初审意见,交科室负责人审核。 3、时限:6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会计科负责人。 2、岗位责任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进行复审; (2)按照法定条件及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的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厅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道交受理人。 3、时限:4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将申请材料退回局会计科,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3、时限:3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公示 1、岗位责任人:局会计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证书的决定,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6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公示; (2)对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书面决定的,应将理由告知申请人,并将申办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按齐全、规范的要求将文字材料留存归档。 3、时限:6个工作日 |
办理期限 | 地市负责受理和组织考试,发证属于省财政厅,期限由省厅确定为30天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
表格下载 | 无 |
监督检查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电话:12342 |
咨询渠道 | http://cz.zjj.gov.cn/或0744-8389017 |
责任追究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法》第七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 办公地址:张家界市政务中心一楼财政窗口 |
乘车路线 | 乘10路公交车至紫舞中路市农业银行下 |
在线申报 | 正在建设中 |
状态查询 | http://cz.zjj.gov.cn/ |
2015年湖南张家界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
2016在湖南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没有在湖南省内从事会计工作 继续教育怎么继续教育 问
你好,也是在湖南省继续教育的。 答
请问2012年在东莞考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一直在东莞有继续教育,2019年可以在湖南继续教育吗?在湖南报了初级,2020年5月考。 问
信息采集在湖南采集,就可以在湖南继续教育了。 答
您好,我在湖南考了会计从业资格证,现在在深圳工作。那我19年还需要在湖南会计信息网里继续教育吗?我未填写湖南省会计信息采集,原因是我目前没有在湖南从事会计工作,也没有考取到初级。那我还需要继续教育吗? 问
你好 我们这里这种情况就不需要继续教育了,具体可以电话咨询下湖南省财政局。 答
请问现在的会计信息采集是怎么弄的。本人现在在广州从事非会计工作,但是有初级证书。老家是在湖南,证书也是在湖南拿的。是要去广东会计信息网采集吗?那我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还在湖南会计信息网没有培训完怎么办? 问
你好,你暂时没从事不需要采集 答
是不是需要报考试初级之前要做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手续?因为我是大学在湖南长沙考的会计证,现在回家了没有在湖南长沙,而是湖南郴州啦?是去哪里办理?可以网上办理吗? 问
您好,可以不用调转的,现在都取消了会计证考试了。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无需会计证,高中以上学历即可报名,那么有人就在问:“我的会计证在湖南,可以在广东报名初级吗?”、“会计证在大学学籍所在地考的,现在毕业了在工作的所在地报名初级可以吗?”、“会计证在陕西,现在在北京能直接报名初级吗?要不要调转啊”、“会计证的有无对于报名还有关系吗?”。 我们先来看看初级会计职称的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对于会计证不作要求,那么“可以不在会计证所在地报名初级吗”! 原则上是可以的!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取消了会计证的限制,所以广大初级考友们,不要再惦记着你的会计证了,你的会计证在哪都没关系,想在哪报名初级都可以! 但是,有特例! 虽然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已经取消了会计证的限制,但是有个别地区对于已经取得会计证的考生还是要求先调转,再报名。比如辽宁: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辽宁手续后,方可报名。 这就有人出奇招了,例如辽宁省有会计证的必须调转,那没有会计证的呢?不就可以直接报名了吗?在此小编提醒大家,理论上这种方法可行,但是作为会计人员,诚信是必不可缺的!我们拿到会计证都是有记录的,所以一定要仔细看清楚所在地的报名简章,严格按要求执行!不要为一时之方便而造成以后的麻烦!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各省、市报名时间汇总>> 总之!,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取消会计证限制以后,大家可以直接在学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报名,一句话来概括:想在哪里在哪里 答
- 12、会计人员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
正确
错误
AA
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会计人员违反上述行为的,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 2(1)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题中,月工资是2500元,则最多扣除其20%,此时剩余的工资=2500-2500×20%=2000大于1800元,所以可以每月扣除的标准为2500×20%=500,故答案选A。【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学习。
- 3郭老师,这个题的c选项影响营业利润为啥不是200@郭健
- 4今天开始跟着方宁老师直播课学习会计概念,老师讲的特别仔细,感谢老师的认真讲解
- 5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及进项税额。甲企业换出的A产品的销项税额=8000×13%=1040(元),甲企业换入的B产品由于用于了集体福利,所以不得抵扣B产品的进项税额,甲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040(元);乙企业换出的B产品的销项税额=8000×13%=1040(元),乙企业换入的A产品作为生产用原材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000×13%=1040(元),则乙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040-1040=0;所以选项B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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