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和财政预算有哪些区别联系
答:政府基金和财政预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基金的特点是专款专用,专门支持某项事业发展,如:价格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般为机关履行职能时提供了一定的服务而收取的款用,如:发票工本费等。
专用基金是按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住房基金、其它基金等。专用基金的用途明确、单一,要求单位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缺点有哪些?
(一) 基金预算的编制不够细化。
基金预算编制普遍仍是沿用基数加增长,列收列支的编制方法,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基金预算难以科学、准确地反映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状况,更难以清晰地反映基金的支出结构与方向。
基本支出不能够反映出预算单位编制、人员、经费状况及其变化情况;项目支出也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活动,政府基金预算的执行效果差,监管难以到位,使用效果不理想。
(二)基金收支预测科学性、准确性不高。
由于财政部门基础数据资料不全,没有建立健全基本数据库,对基金的征收情况不能准确掌握,无法对基金收支状况作出科学、准确的预测,致使基金预算安排随意性较大、准确性不高,基金预算执行的可操作性不强。
尽管上文的问题“政府性基金和财政预算有哪些区别联系?”可能都是之前没有见过的问题类型,那么我们也要保持学习的热情,对待每一个会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