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造假与被做假账怎么避免?

2019-01-22 10:0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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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账务人造假与做假账会被处罚,诚信也是财务人的职业道德底线,不能主动造假,但也要防止被动造假,今天会计学堂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就是:被造假与被做假账怎么避免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对你的实务工作有所帮助.

被造假与被做假账怎么避免?

答:什么是假账?"账"有总账和明细账之分.总账来自于明细账,明细账来自于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源自原始凭证.如果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不合规,账作为经济业务的载体,要合规就得造假.从这个意义上讲,做假帐的责任不在会计人员,假账其实是业务人员做出来的,是由于他们不遵守财务制度造成的.

因此,做好财务规划是非常关键的.CFO是公司首席财务官,是公司的管理者,有必要也有权力参与到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与日常管理事务中.CFO首先要做的就是做好财务的事先筹划.要做到这点,CFO必须非常清楚熟悉公司的各项业务,熟悉每个流程与环节.在公司的合同、战略制定中,财务人员都要有意识地参与,做好风险把控与财务规划.财务状况与公司经营息息相关,CFO在对公司运转情况了如指掌情况下,也自然清晰公司的财务状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的财务规划也能符合公司经营状况.

做好账务规划、筹划后,如果财务方面仍然存在问题,那就只能说,这是业务部门的失责了.从本质上讲,企业的账是由业务人员做出来的,如果业务部门失责,企业的账就难看,还要掩盖的话,就得造假了.

除此之外,财务人员还要积极地参与社交活动.财务工作并非只是每天机械地记账,其实他们与外界联系很紧密.从公司的内部来说,简单的报销、申请结款,都要涉及财务;从外部来说,财务工作者与政府机关、相关企业都联系紧密.所以,财务人员参加一定的社交活动是非常必要的.

被造假与被做假账怎么避免?

会计做假账有什么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被造假与被做假账怎么避免?小编已经在上文为大家支招,希望大家都谨守道德底线,同时具体不被造假与做假的技能,当然,会计学堂的老师还可以为大家在专业上进行支招,你只需要进入官网,点击在线提问,输入问题即可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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