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到期日有计算公式吗
答:票据的期限,有按月表示和按日表示两种。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以应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如4月15日签发的票据,5月15日到期;月末签发的票据,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一天为到期日。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时,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如4月15日签发的90天票据,则到期日为90天-4月份剩余天数-5月份实有天数-6月份实有天数=90-(30-15)-31-30=14,可见,该票据于7月14日到期,与此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日利率(年利率/360)。
银行承兑汇票分为电子银承和纸质银承两种,建议联系银行核实。
以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为例,逾期提示付款办理步骤如下:
持票人向我行提出付款申请时,要求持票人到法院提起确权诉讼,我行凭持票人提供的法院出具的对票据权利确权的生效裁判文书、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及其他需持票人出具的其他资料付款,若无法出具相关资料请看以下流程:
1、无法取得法院票据权利确认书由开户行向承兑行发起托收;
2、无法取得法院关于票据权利的确认书,也无法通过其开户行向我行发出托收。
【温馨提示】:
(1)为了避免出现纷争,在出现持票人超期限提示付款时,除办妥前述手续外,在对外付款前,还应尽量取得承兑申请人及相关承兑担保人(若有)的书面同意确认。
(2)若票据的承兑行非我行且已超过提示付款期,请您与承兑行联系
银行汇票到期日有计算公式吗?总的来说,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不是计算的,在汇票票面上就有这一项内容,否则票据要素不全是无效票据。希望大家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