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制度

2019-03-06 10:49 来源:网友分享
4399
导读:个人所得税中境外所得,有的是可以抵免的。但是抵免制度更新、修订的次数不少,那现在的抵免制度究竟是什么呢?相信很多做会计的网友们都有同样的疑问。下面是会计小编整理的关于这方面的内容,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下,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制度。

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制度

2018年8月31日个人所得税法完成了第七次修改,其中修改后的个税法第七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修改前的第七条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从表述上来看,原第七条称扣除境外税款,而新的第七条则称抵免境外税款。两种表述略有不同,后一种更加符合抵免法的表述习惯。有自媒体将其解读为从扣除法改为抵免法,这个其实是原则性错误。新旧第七条并没有改变境外税款的处理方法,都是抵免法,虽然原第七条采用扣除的文字表述,但由于其强调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境外税款,因此并不是扣除法。境外税款的扣除法通常是指从境外所得中将境外税款直接扣除。因此新旧第七条的改变,不是本质性改变。

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制度

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在计算抵免税额前,应按照分国不分项的原则计算扣除限额。也就是说,扣除限额是该纳税义务人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取得不同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在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这个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好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制度”这个问题,会计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他别的问题,欢迎跟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会计老师在线联系,我们将随时为您排忧解难,谢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会计基本要素是什么
    会计基本要素是什么?其实根据小编老师多年的会计经验,很多学员包含会计从业人员对于会计要素的理解不够透彻的,会计要素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会计基础要素的;在财务中会计基础要素有六种的,分别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些要素就是企业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体现,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关于会计基础要素的相关资料给大家,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5-01-19 11
  • 预收在借方表示什么
    预收在借方表示什么?通常来说,预收账款则是属于企业按照协议约定提前收到的账款,这个账款的属性在会计上应收是按照负债类资产来定性的,因为预收的账款还没有提供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来偿还的。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规定,预收账款记录在科目的借方则是代表减少的意思,因此关于企业预收账款出现在科目借方代表的意思,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理解肯定都是有所启发的。
    2025-01-23 11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