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财务和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1)债务重组
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经法院裁定,就其债务人的债务做出让步的事项。
(2)债务人的税务处理:
A.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分解为转让非货币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经济业务,并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B.发行权益性证券(债转股)清偿债务的,应当分解未债务清偿和投资两项业务,并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C.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
(3)特殊性税务处理
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生的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和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券的计税基础确定。
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破产,也可能是破产重组,如果重组成功,有可能公司重生,如果重组不成功,就可能要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重组(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都属于破产程序。两者的区别在于:
1、设立目的不同。
破产重组是挽救企业延续,破产清算使企业消灭后的程序。
2、价值功能不同。
破产重组的目的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体现其财产增值的功能,而破产清算的目的是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体现的是对破产后财产的分配功能。
3、具体措施不同。破产重组采取一些保护性的措施,对企业的财产(债务及所属事务)进行必要的整合,而破产清算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如拍卖、折价等。
4、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不同。破产重组使债务人能够在低谷中复兴,使其改善提高后能获得更大的利益,破产清算中的债权人只能以债务的形式分配财产,一般会使企业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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