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2、《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8]1号文也有此规定,但财税[2012]27号文件在核算上提出了更高要求,即该项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
3、《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4、《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4号)规定,“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12..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
13.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
14.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
针对职工教育经费税务处理是怎样的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此已发布过相关规定,更多详情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