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用税务怎么处理
自产自用,在税法上规定是视同销售,也就是说,相当于企业对外销售的情形来缴纳税金,具体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帐面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市场价*适用税率)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消费品怎么来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例如:卷烟厂生产烟丝(应税消费品),再继续投入生产卷烟(应税消费品),只对生产的卷烟征收消费税而不对烟丝征收了。当然如果烟丝直接用于销售的是要缴纳消费税的。
不是用于连续生产的其他方面就于移送时纳税。如原油加工厂用产品汽油(应税消费品)调和成溶剂汽油(非应税消费品),或者把自产的应税消费品馈赠外单位和发放福利给员工等,视同销售依法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是产品生产成本,利润是根据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全国税务总局定)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应纳消费税的,应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其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有以下规定: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也就是说: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都要纳税。
自产自用税务怎么处理?看了本文介绍后大家会有更进一步的人士。自产自用的账务处理也会不一样,如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处理不了,财务人员就要能懂得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不妨来会计学堂网学习更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