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滞纳金所得税能否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如果罚款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中的违约金性质,可以税前扣除。如果属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罚款,不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违约金不属于按税法规定正常开支的成本费用,因此,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能作为正常的成本费用支出予以扣除。
税收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土地滞纳金所得税如果是属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罚款,或者计征土地增值税的话是不能够进行扣除的。那么小编关于问题“土地滞纳金所得税能否扣除?”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关于土地滞纳金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会计学堂的老师们会给大家一一解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