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职工工会费需要开收据吗
答:根据国税发[2005]160号文件要求,有的省份工会经费由地税局代收,同时应使用专用的代收费收据,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4号公告,从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时废止使用<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两个文件结合起来,你在地税缴纳工会经费后其给你打的票应该是<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你可以凭该收据入账,如果地税局代收工会经费给你开的不是<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你可以到当地地税或工会部门反映,并持地税局给你打的票到工会部门要求换开<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总之您入账的凭证必须是<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否则不符合税法规定
职工工会费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30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2: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一、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同时废止。
小编提示:工会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四项:1、会员交纳的会费收入、2、行政拨缴工会的经费收入、3、工会举办事业的收入、4、各级政府企事业行政的补助收入。收职工工会费需要开收据吗?上文小编已经详细的介绍了关于工会费的相关知识,如果大家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会计学堂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