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有价证券怎么核算?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未设置“有价证券”科目,新旧制度衔接时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应将原账中“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有价证券通过哪个科目进行核算?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有价证券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未设置“有价证券”科目,新旧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库〔2013〕219号)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一)资产类。3.”有价证券”科目。新制度未设置“有价证券”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1215 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行政单位有价证券怎么核算?上文介绍了新会计准则了是计入其他应收款里面核算,关于这个内容的会计核算就介绍到这,更多行政单位里面的其他核算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