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出口退税资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打印的纸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采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实行出口免税政策,除来料加工贸易之外的方式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后实行出口免税政策。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也可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目前生产企业使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3.0_sp1版本,外贸企业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5.0_sp1版本。
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的操作步骤: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认定向导→一资格认定明细采集→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二生成资格认定申报→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三打印资格认定报表→打印资格认定相关报表。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通常,公司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出口退税:
(1)接受文件和收到登记表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口产品经营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证后,应当在30日内申请出口企业退税。天。
(2)退税登记申报和受理
企业收到“登记退税登记表”后,将根据登记表和相关要求填写,并经公司公章和有关人员盖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证明。批准文件、商业登记证等发送给税务机关。随后,在税务机关核实后,将接受登记。(3)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批准后,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至此,出口退税已基本完成。
如何办理出口退税资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