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放部分职工奖品如何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向本单位员工发放奖品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并入取得奖品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发放奖品,则应按照“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提示: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的,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的,按该商品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年终给员工发奖品是否需要交纳个税?
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发放部分职工奖品和年终发放的奖品都是缴纳个税的。会计工作需要具备非常强的实操性,所以会计新手在实际做账过程中难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公司发放部分职工奖品如何缴纳个税?”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了吗?如果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联系,可以多多跟我们会计学堂的老会计交流心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