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工资时的个税扣减费用问题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相对社保公积金来说,工资薪金个税在2019新政策实施之后计算方法相对更加复杂。扣除时主要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基本原则就是按月预扣、按年汇算清缴。
工资个税税费的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收入-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年累计已纳税额。
1.专项扣除。专项扣除就是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因为五险中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需要个人承担。以上图介绍的社保公积金为例,收入10000,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是1870元,所以计算税费的专项扣除是1870元。
2.专项附加扣除。从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新政策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比如我是独生子女,父母有一位年满60周岁,那么就符合赡养老人的扣除。每月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3.基本减除费用。基本减除费用就是针对所有人设置的税前扣除费用,2018年10月1日开始统一为5000/月。也就是你的收入减去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后没有达到5000元/月的起征点,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4.应纳税所得额。以上面的某人1月收入10000元为例,专项扣除1870,专项附加扣除2000,基本减除费用5000,那么他的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0-1870-2000-5000=1130元。
5.应纳税额。注意不要把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搞混了。应纳税所得额是本年累计收入-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后的余额,是用来计算税费的基数。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上面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130,对应下面预扣率表一的级数1,所以1月份应纳税额=1130*3%-0=33.9元。
个税汇算清缴如何处理?
按照新税法的要求,在纳税年度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个人应当办理个税的汇算清缴。这个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呢?
一方面是大病医疗和其他没有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此时进行扣除(只有大病医疗不是按月预扣的)。二是综合所得的收入合并计税,包括工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没有签正式劳动合同的单位取得收入)、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利权、版权转让收入)合并计税,多退少补。
提醒一下,汇算清缴劳务报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是减除20%后的余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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