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应作为职工薪酬核算吗
答: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主营业务税金及加”科目核算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也可以在本科目核算。
会计分录
1、计提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等
2、缴纳
借: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什么是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指出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国发[1984]174号文) 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以上详细介绍了教育费附加应作为职工薪酬核算吗,也介绍了什么是教育费附加。作为一名企业的税务会计,一定要明白,教育费附加其实是一种税金,是应该通过应交税金来核算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可以给你更好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