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赠一应如何正确开票
答:1、根据:国税函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提到的“视同销售”规定,按税法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回复:请问对买一赠一的增值税计算时,是按销售总价计算,还是按视同销售计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买一赠一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A产品
库存商品--B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A
库存商品---B
买一送一应当视为销售处理,在纳税的时候,该怎么纳税就纳多少税。买一赠一应如何正确开票?有其他想学习的内容,可以点击会计学堂的答疑中心——资讯类栏目学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