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缴纳税款罚款依据
答:企业逾期未缴税,税务机关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缴纳税款征收方式
(一)自核自缴。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一贯依法纳税的企业,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审核纳税申报表,自行填写税收缴款书,到开户银行解缴应纳税款,并按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
(二)申报核实缴纳。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帐册、凭证完整,会计核算较准确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按照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并填开税收缴款书,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三)申报查定缴纳。即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帐簿凭证不完备的固定业户,应当如实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其生产能力、原材料、能源消耗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等,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测定或实地查验后,填开税收缴款书或者完税证,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或者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四) 定额申报缴纳。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确无建帐能力或者帐证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固定业户,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销售)额和征收率,按规定期限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综合上述:税款缴库期是指纳税计算期满后,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纳税人未按规定限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以上就是关于逾期未缴纳税款罚款依据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会计方面的问题,欢迎登陆会计学堂网进行会计在线咨询。